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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解读,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admin 素质提升 2024-04-30 23浏览 0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的细则。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3、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5、《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我国医疗机构共有十二类。

解读2022新版《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

1、手术医师分级:根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和临床工作经验,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且执业地点在本医疗机构。

2、法律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医疗质量:指在现有医疗技术水平及能力、条件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临床诊断及治疗过程中,按照职业道德及诊疗规范要求,给予患者医疗照顾的程度。

3、凡参加手术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地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注意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术中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术中实施自体血回输时,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4、为加强本院手术管理,确保手术安全和手术质量,预防医疗事故发生,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5、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条文解读

国家卫计委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实施细则删除了第三项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内容。

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二)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三)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四)符合环境保护和消防的有关规定;(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分析: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卫生法,只有以公共卫生与医政管理为主的单个法律法规构成的一个相对完整的卫生法体系。

医疗机构是依法成立的卫生机构。依法成立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设置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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